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為確保我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在實際執行中更具操作性,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8月11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實施條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作為增值稅法的配套行政法規,《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法規,補充增值稅法在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等領域的相關規定。
增值稅覆蓋國民經濟所有行業和全鏈條,涉及面廣、影響大,關系廣大納稅人切身利益。過去一年,我國增值稅收入約6.57萬億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38%。實踐中,增值稅發票數據能一定程度映射經濟運行成色。如最新增值稅發票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企業采購機械設備金額同比增長11.1%,體現出今年以來“兩新”政策效果顯著。
《實施條例》主要對增值稅法有關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等規定進一步細化。例如,在增值稅法規定的增值稅三檔稅率基礎上,《實施條例》明確,在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際運輸服務、航天運輸服務、對外加工修理修配等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實施條例》對增值稅法第四章中支持農業、教育、醫療、養老等稅收優惠政策的標準進行了細化。例如,按照增值稅法規定,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增值稅。《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托兒所、幼兒園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取得托育和學前教育資格并依法辦理登記的機構,其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是指有關收費標準規定以內的教育費、保育費。
鑒于增值稅法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施條例》的起草出臺將為增值稅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更好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兩部門也在《實施條例》起草說明中指出,制定《實施條例》有利于增強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銜接的增值稅制度體系。
據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戴詩友今年4月透露,為推動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稅務總局今年在抓緊推進《實施條例》立法程序的同時,也在加快我國稅收法律體系中法律級次最高的程序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