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與上海證監局聯合發布十個涉證券虛假陳述案例。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本次發布的十個案例,包括五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金融審判典型案例及五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監管執法案例,充分體現了加大立體追責力度,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共同立場。案例涉及參與資本市場各方主體,通過更精準的事實認定和規則適用,充分彰顯了打擊各類信披違法行為、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的鮮明態度。案例還積極回應資本市場法治新需求,明確了司法和監管對信息披露領域新問題和新現象的態度,充分展示了強化資本市場主體規則預期、提供更加及時有效規則供給的堅定決心。
其中,上海金融法院發布了近年來審理的五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例,旨在向金融市場提供明確規則指引,持續提升資本市場法治化水平。案例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準確認定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取消行政前置程序之后,發行人是否構成虛假陳述行為成為新的爭議焦點。本次發布的案例涉及準確適用“預測性信息安全港規則”,明確預測性信息的識別原則及免責邊界,強調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借“預測性”之名逃避應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依法打擊欺詐發行和持續信息披露造假,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風險監測與信息披露的銜接機制。
二是嚴格壓實各方主體責任。證券市場的健康有序運行有賴于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本次發布的案例涉及發行人、董事、會計師事務所等各方主體的責任認定。對于公司董事,明確應在區分內、外部董事的基礎上,結合其職責范圍以及決策作用等綜合認定是否承擔責任。對審計機構,應審查具體審計流程和審計依據,對照執業規范要求認定其是否存在過錯。
三是妥善處理涉多層次資本市場糾紛。多層次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其市場特點和交易方式各有不同,同時也對虛假陳述的法律適用提出了新的挑戰。本次發布的案例涉及新三板掛牌公司虛假陳述行為,明確對于主辦券商等證券服務機構,應區分掛牌前后不同階段,合理確定勤勉盡責標準,體現過責相當、精準追責的司法導向。
四是尊重市場規律準確適用法律。證券虛假陳述糾紛的專業性強,需要結合市場變化實際,對相關法律概念及適用條件作出準確解釋。本次發布的案例涉及虛假陳述交易因果關系切斷等新問題,明確重大事件造成股票交易價量劇烈變化,且與虛假陳述實施時間相距較遠,對其后開始買入的交易者投資者決策造成實質性影響的,一般可認定構成交易因果關系阻斷,從而平衡保護投資者與維護市場效率。
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將持續發揮司法審判規范導向作用,強化司法與監管協同治理,完善資本市場法治體系,以高質量金融司法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上海證監局發布的近年來五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監管執法案例,是在信息披露這一重點領域加大執法力度的成果體現,彰顯了“零容忍”、嚴監嚴管的作為擔當。
相關案例集中呈現了以下特點:一是從嚴執法加大震懾,顯著提高違法成本。相關案例對4家公司、26人次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款超6000余萬元,并對關鍵人員處以5—10年的市場禁入措施。
二是打擊各類信披違法,著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相關案例類型包括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其他會計差錯、關聯擔保及重大事項未按規定披露、大股東持股變動披露違規等各類信披違法,還包括高管公開披露增持股份承諾后違背承諾的失信違規。其中,財務造假行為還呈現出虛構業務、濫用會計政策、不當會計估計等多種手段。對各類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懲,有力、平等保護了投資者知情權、決策權,為投資者放心投資、安全投資營造良好環境。
三是突出“關鍵少數”責任,依法分類精準處罰。相關案例對于財務造假始作俑者、組織指使虛假信披的“關鍵少數”人員從嚴追責。
四是強化執法司法協作,“行民刑”立體化追責。相關案例中,有三件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有三件與上海金融法院相關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相銜接,有助于投資者通過司法救濟維護合法權益,實現了以行政執法為樞紐、貫通刑事追責與民事賠償的“三維”聯動追責閉環。
上海證監局通過發布信息披露違法案例,希望以案釋法、以案促治,實現“辦理一案、震懾一方、治理一域”。下一步,上海證監局將對信披違法行為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夯實市場誠信根基,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