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謝忠翔
2025-09-13 13:17
證券時報記者 韓忠楠
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市場擴圍、擴募支持、項目把關、組織保障四大維度出臺具體舉措,旨在推動基建REITs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
《通知》將“推動市場擴圍擴容”作為首要任務,既鞏固成熟資產優勢,也積極開拓新領域,同時為民間投資開辟通道。
在成熟資產類型方面,《通知》指出,將優先申報對實現國家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等具有推動作用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鼓勵申報發售基金規模較大、對基礎設施REITs市場擴圍擴容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同時,加快收費公路、清潔能源、倉儲物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成熟資產類型項目申報,進一步加大供熱、水利、數據中心等潛在發行空間較大資產類型項目的組織力度。
在新資產類型方面,《通知》明確將積極探索鐵路、港口、特高壓輸電、通信鐵塔、市場化租賃住房、文化旅游、專業市場、養老設施等“零案例”領域的發行路徑,通過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幫助這類項目盡快滿足發行條件,豐富基建REITs資產譜系。
為提升已上市REITs的資產整合能力,《通知》專門針對擴募方式新購入項目出臺支持政策,降低操作門檻、拓寬資產邊界。
在流程簡化上,《通知》明確已上市基建REITs首次發行滿6個月后,即可通過省級發改委或中央企業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新購入項目;經地方或中央企業把關符合條件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直接受理、優先評估”,加快推薦進度,減少審批環節。